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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

Canada

投资环境

一、法律法规

1985 年6 月通过的《加拿大投资法》(The Investment Canada Act, ICA) 标志着加在外资管理方面的一个重大转变,并成为加目前管理外资的主要法律依据。《加拿大投资法》适用于任何在加拿大投资,包括加拿大人和非加拿大人,该法适用于文化产业、商业投资、行政管理程序、收购油气权益和加拿大公司的社会责任等。《加拿大投资法》共9章52条。其宗旨是:鼓励加拿大人或非加拿大人在资本和技术上投资,促进加拿大经济增长,增加就业;对非加拿大人的重要投资进行审查。


二、基础设施 

1.交通运输:交通运输发达,水、陆、空运输均十分便利。 

2.铁路:总长48,467公里,货运量2.49亿吨(2004年)。 

3.公路:目前全国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总长1,042,300公里(2005年),其中,高速公路17,000公里,沥青路面公路398,600公里,未铺沥青的公路626,700公里。横贯加拿大的高速公路长7,725公里,于1971年全线通车,从太平洋东岸的维多利亚直到大西洋西岸纽芬兰的圣约翰斯,是全世界最长的国家级高速公路。2003年全国注册车辆总数2,466.54万辆。 

4.水运:圣劳伦斯运河深水航道全长3,769公里,是世界最长的通航河流,船泊通航可从大西洋抵达五大湖水系。全加共有25个大的深水港和650个小港口。最大的港口是温哥华港,年吞吐量达7,000万吨。 

5.空运:2006年有1,337个机场,约有商业飞机4,500架,经核准的机场共886个,主要机场68个,包括多伦多、温哥华、卡尔加里和蒙特利尔等国际机场。2004年客运量约660.2亿人公里,货运量约14.7亿吨公里。 


三、金融环境(外汇与银行) 

加拿大的财政制度十分健全,为七大工业国家中财政管理最好的国家,近年来亦持续享有财政盈余。加拿大联邦政府预算已连续10年盈余,债务持续下降。 
加拿大金融制度系以加拿大银行Bank of Canada(中央银行)为核心,并由商业银行、信贷银行、非银行信托公司、人寿和健康保险公司、财产保险公司、共同基金、证券公司、融资公司和租赁公司等,其中银行、信托公司、保险公司及证劵公司为4大金融支柱,不但具竞争性,且稳定性亦高,而加拿大银行的信用价值(creditworthiness)亦名列七大工业国家之首。